品牌影响生活方式
早在1899年,托斯丹·凡勃伦就在其著作《有困阶级论》一书中对品牌的象征作用展开了首次讨论(凡勃伦/班塔,2009年)。但是直到20世纪中叶,我们才开始大面积关注品牌营销的社会层面。
20世纪60年代,欧内斯特·迪希特作为消费动机研究的奠基人,首次引入了“焦点”的概念(迪西特,1964年),这与万斯帕卡德在《隐藏的说客一书中的观点不谋而合(帕克卡,1957年/1987年)。他们将热情都放在了市场销的文化理论上,并把理论分成两个主要部分。他们的研究标志着人们首次将信品牌看作身份象征或者社会勋章。
北京VI设计公司认为实际上,“勋章价值”和凡勃伦给子这一理论的原名“有意识消费”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并进入了人们的日常语言和日常意识。但极具讽刺意义的是这些被引入的理论最开始确实是用于解释潜意识或者无意识行为的执行力的。
他们的观点其实很简单:我们消费的产品表现了我们现在的状态或者我们想要成为的状态。这一点从品牌营销之初就有所体现,而且超脱了品牌营销之外。简要地讲,我们所有的选择和行为,尤其是消费选择和消费行为,都具有社会或个人维度的考量。
对于市场营销人员和品牌营销专家来说,这一观点打开了一个崭新的领域运用社会潮流来营销和定位品牌产品,激发并利用所谓的外在动因,向消费者做出承诺:他们获得的社会信誉远远超过产品的功能性利益。